借阅图书规则?

296 2023-12-07 06:04

1. 凭借阅证借书:读者在办理借阅证后,凭证借阅图书。借阅证原则上仅限持证者本人使用,不得借给他人或代他人办理借书手续。

2. 借阅期限:一般借阅期限以30天为宜,但是期刊、报纸等材料可能会有不同的借阅期限。读者应严格遵守借阅期限,逾期未还需按规定缴纳罚款。

3. 借阅数量:不同的馆规定借阅数量略有不同,但是一般来说,读者每次借阅书籍数量不得超过5本。

4. 预约借阅:读者可以通过网上预约系统或者电话预约系统,预约自己需要借阅的图书。预约成功后,读者请按照规定时间前来取书。

5. 归还图书:读者应在借阅期限内将图书按时归还到图书馆。逾期未还依据规定应缴纳罚款。如遇故障、断电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归还,需及时联系图书馆。

6. 破损图书:读者在借阅期间如发现图书有破损、遗失等现象,应立即通知图书馆并赔偿相应损失。

7. 图书馆出借规定:图书馆为保证馆藏资料的完整性,可能会对某些图书实施限借、限借期等规定。读者应理解并遵守馆方的借阅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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